摘要: 10月4日至12月25日,台北故宫博物院将举办一场擘画特展,囊括众多镇馆之宝,希望通过展览和诠释,向观众推介博物馆最高标准的文物以及古物分级制度的宗旨与成果。
原标题:台北故宫用45件书画展示何样文物为最顶级
晋王羲之《远宦帖》
宋徽宗《文会图》轴
明商喜《四仙拱寿图》
一件文物如何被定义为举世无双的“瑰宝”?它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10月4日至12月25日,台北故宫博物院将举办一场擘画特展,囊括众多镇馆之宝,希望通过展览和诠释,向观众推介博物馆最高标准的文物以及古物分级制度的宗旨与成果。
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台北故宫博物院决定以书画为例,特从所藏书画中遴选出34件顶级书画及11件重要古物向大家阐释被定义为最顶级文物的标准。另外,这些被选择的书画也特别有讲究,例如宋徽宗的书画作品就有三件,其中二件级别为最顶级,一件则为重要古物,大家可以从同一个人的作品中体会古物分级制度的宗旨。除了宋徽宗这种鼎鼎有名的大家,台北故宫博物院还选择了牟益、卫九鼎等在书画史中“名不见经传”的人物,通过对他们作品的阐释,告诉观众为什么这些“没什么名气”的画家的作品被定义为最顶级的文物。
其实对于文物的分级,早在清朝就开始出现,乾隆年间,高宗就曾将宫中所典藏的书画进行分类,并将其标明“上等”“次等”先后编于《秘殿珠林》《石渠宝笈》中。后来,为了避免这种等次划分不当,在编著《石渠宝笈续编》《三编》过程中,上等次等之分就被取消了。
到了1956年,台北故宫博物院在整理当年迁台的故宫文物时,大致沿袭《石渠宝笈》的体例,将文物分为“正目”“简目”进行整理,这也促进了《故宫书画录》的问世。1989年,台北故宫博物院又陆续重新编印了带有图版的《故宫书画图录》,只是新版图录中将“正目”“简目”也取消了。
从2005年起,台北故宫博物院开始实施古物分级制,其中最高级别的鉴定标准并不是看文物的价值几何,而是它必须是中华文明发展的重要见证,即具备“历史上不可取代”“拥有唯一文化意涵”“独一无二”“年代久远”等特点。
这一标准也导致像“翠玉白菜”“肉形石”这种虽然人气极高,但也仅是“重要古物”;而清院本《清明上河图》原本被自行分为重要古物,经审核后则被公告为最顶级的文物。整个分级制度的标准及规范相当严谨。
此次特展就是希望通过45件重量级书画作品的展览,向观众推介古物的分级制度。这些书画包括东晋王羲之(303—361),唐代韩幹(8世纪),宋代燕文贵(967—1044)、宋徽宗赵佶(1082—1135)、高宗赵构(1107—1187)、朱熹(1130—1200)、文同(1018—1079)、陆游(1125—1210)、苏汉臣(12世纪)、牟益(1178—?),元代高克恭(1248—1310)、赵孟頫(1254—1322)、陈琳(13—14世纪)、卫九鼎(14世纪)、吴镇(1280—1354)、张雨(1283—1350)、赵雍(1289—1369)、倪瓒(1301—1374),明代边文进(15世纪)、戴进(1388—1462)、商喜(15世纪)、唐寅(1470—1524)、仇英(约1494—1552),清代王翚(1632—1717)、恽寿平(1633—1690)等人的代表作品,件件都为美术史中声名赫赫的一时之选。(杨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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