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一张张贴在贵阳市阳明路上的公告引来争议,这份由贵州省收藏家协会发布的公告称:将于2014年2月15日起对每周六在阳明路形成的古玩地摊市场进行有偿服务(每摊每周收取20元卫生费)。一时间,古玩地摊摊主们议论纷...
余氏父子:收费没有依据
从去年8月开始收取的卫生费,余国恩和余东父子是参与者。
余氏父子在阳明路古玩艺术城一楼从事红色收藏和旧书经营。身为省藏协会员,去年7月,余国恩被省藏协委任为办公室副主任,专门负责卫生费的收取。
对于分配给自己的任务,余国恩相当尽心,他按照省藏协常务副会长何小龙的要求,对阳明路进行了摊位的划分(共划出摊位267个),同时还提出建议:既然收了费,就要把服务搞好,要为摊主们购置遮阳伞,安装监控设备防盗等,据余国恩讲,当时何小龙会长表示会采纳这一建议。
2013年8月中旬,余国中找来4名妇女帮忙收取卫生费。冷女士是其中的一名收费员,她告诉记者,为了能顺利收费,她许诺会帮地摊摊主们购置遮阳伞、安装监控头等。
卫生费的收取尽管争执不断,但余国恩组织的收费小组还是收到了3万多元的卫生费,“多数是一次性交的6--7个星期的,也有一个星期一个星期收的,对伤残孤寡还进行了减免。”余国恩说,“去年7月底,协会又一次性收了1万元,是一个展销公司在这里搞展销交的。”
但现在,余国中却对何小龙十分不满,他表示,省藏协的收费没有依据,他当时就要求何小龙拿依据出来,以便顺利收费,但何小龙无法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也存在问题,比如一张交费卡成本1元,但做账的时候却写成5元一张。
有知情者向记者透露,其实余氏父子与藏协翻脸,主要是因为余国恩在与他人的一次争执中腿被打断引发的。余国恩认为自己受伤与收费有关,藏协应承担一部分费用,但省藏协则认为这是余自己与他人的私人恩怨,藏协不该承担责任。双方因此闹翻。
收藏协会:收费有批复
卫生费的收取是否合法?藏协是否有收费的相关依据?
3月5日,记者采访到省收藏家协会常务副会长何小龙。何小龙告诉记者,阳明路因为是自发形成的古玩地摊,脏乱差问题由来已久,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取缔但效果不佳。为此,省藏协于2013年4月书面向贵阳市政府提出申请,请求不要取缔阳明路古玩市场的交流活动。市政府很快做出批示,建议由南明区政府牵头,按属地管理原则,会同市生态文明委、市城管局、省收藏家协会采取有效措施对阳明路进行规范化管理。
与此同时,何小龙出示了一份2013年11月24日由省物价局《关于收藏家协会申请在阳明路古玩交流市场收取管理费的回复》,这份《回复》中,对垃圾处理费的收取这样做了答复: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坚持“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可以由城市管理部门或委托代收单位向每周六古玩交流活动的摊位经营者收取垃圾处理费。标准按照贵阳市物价局、财政局、城管局《关于暂定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何小龙表示,政府的批示里明确了省收藏家协会要参与,尽管没有下文明确由省藏协担任管理主体,但省藏协拟定了管理办法,政府召开的所有会议都通知他们参加的,这事实上是承认了省藏协的管理主体地位。至于收费方面,何小龙承认,有关部门没有委托省藏协代为收费,确实存在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下一步将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记者指出,第一次收费行为是去年8月,但省物价局的批复是11月底,当时的收费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对此,何小龙没有做更多的解释。
南明区政府:没有授权藏协管理
3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南明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红星及区城管局有关领导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对于阳明路古玩摊主们反映的书面材料,陈红星主任表示他们也接到了,针对摊主们提出的几点疑问,陈红星告诉记者,市、区政府只是同意暂不取缔每周六在阳明路的古玩地摊交流活动,但从来没有同意过收取卫生费,也没有明确过让省藏协作为管理主体机构对阳明路古玩地摊市场进行管理,只是省藏协多次提出,他们是对自己协会举办的活动进行管理,这是协会自己的行为,这一点是同意的。
目前区政府有关部门已告知省藏协停止其收费行为,同时约谈省藏协有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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